《中国财经报》创刊于1991年7月3日,是财政部主管、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性财经类权威报纸,也是财政系统唯一官方综合财经日报,国内统一刊号CN11-0185,邮发代号1-153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
报纸现为周四刊,逢周二、三、四、六出版,对开多版,连续多年获评“全国百强报刊”,是财经领域极具公信力的主流媒体。秉持“立足财政、反映经济、服务读者、面向社会”的办报宗旨,以宣传国家财税宏观政策、解读财政改革部署、报道财经热点动态、传递市场信息、服务经济发展为核心定位,是财政部发布政策、解读法规、引导舆论的核心官方载体。
读者覆盖全国各级财政干部、税务工作者、企业管理者、财务人员、金融从业者及广大纳税人、社会公众,兼具行业指导性与社会服务性。内容聚焦财政政策解读、税制改革动态、预算管理、政府采购、会计监管、财税法治、宏观经济分析与企业财经实践,开设“要闻”“财政纵横”“财经观察”“企业天地”“国际财经”等特色版面,权威发布财政新规,深度解析经济热点,精准传递惠民财税举措,客观记录财政事业发展历程。
创刊35年来,《中国财经报》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,构建“报、网、端、微、屏”融媒体传播体系,旗下拥有《中国会计报》《中国政府采购报》等子报及多个新媒体平台,全网粉丝超千万。在宣传财税政策、规范财经秩序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全民财税素养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,被誉为“财政财经领域第一权威媒体”。
综合新闻、市县财经、绩效新时代、产业、科教文、三农、财政监督、预算报告解读、金融、文化等
1.严格遵循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口径,涉及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、党建、国防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、港澳台等领域表述,必须与中央最新政策完全一致。
2.涉及 “一国两制”、港澳台事务的报道,必须严格遵循中央对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,准确使用 “香港特别行政区”“澳门特别行政区”“台湾地区” 等规范称谓,不出现任何分裂国家表述。
3.民族工作报道必须坚持各民族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,准确使用民族称谓、民族政策术语,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,杜绝民族歧视、民族隔阂、不当表述。
4.宗教工作报道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,准确表述宗教政策,不宣扬宗教迷信、不渲染宗教狂热、不泄露宗教敏感信息,严禁非法宗教活动报道。
5.涉及计划生育、生育政策、人口战略表述,必须以中央最新政策为准,准确使用 “三孩政策”“生育支持” 等规范提法,不使用过时或错误表述。
6.生态环保、绿色发展、碳中和碳达峰相关表述,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权威解读,准确使用专业术语、政策提法,不夸大成效、不回避问题、不擅自解读政策。
7.乡村振兴、脱贫攻坚(乡村振兴)、共同富裕相关报道,必须准确使用政策名称、术语,区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阶段,不混淆概念、不使用过时提法。
8.法治建设、司法公正、依法行政相关表述,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法治精神,准确使用法律术语、司法程序名称,不干预司法、不炒作个案、不发表不当评论。
9.涉及教育、医疗、社保、就业等民生政策报道,必须准确解读政策内容、适用范围、受益对象,不歪曲政策、不误导群众、不夸大福利、不隐瞒条件。
10.科技、创新、产业发展相关报道,必须准确使用政策术语、产业分类、技术名称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,不虚假宣传、不夸大技术水平、不泄露核心技术机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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